各参保单位:
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《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,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。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,可在参保地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。取得初、中、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,标准分别为1000元、1500元、2000元,列入全省紧缺急需职业(工种)目录的补贴标准提高10%。
请各单位及时通知职工,使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都能享受技能提升补贴。具体申请方法请登录河北省人社公共同服务平台查阅。
备注:
咨询技能提升的单位或个人请咨询 耿老师:85248612 13831192392(同微信)